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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 https://digitalprinciples.org/principles/create-open-and-transparent-practices/

原则7:建立开放透明的实践机制

有效的数字倡议通过促进开放式创新与合作的措施,建立信任和良好治理。


要在数字生态系统中建立和保持信任,就必须让所有人——无论他们是否直接受到某项举措的影响——对数字政策、服务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数据处理有信心。这种信心是通过公开透明的实践培养起来的,而公开透明的实践又反过来促进了问责制。

公开透明的实践包括但不限于:明确和负责任的治理结构,界定角色和责任;公开和积极主动的沟通、决策、政策和实践;允许利益相关方提供反馈、提出问题和关切的机制;以及对反馈做出快速和透明的回应。

在技术设计方面,开放透明的实践可包括使用敏捷方法、开放标准、开放数据、开放源代码和开放创新。

如果组织不优先考虑透明度和公开性,就会导致信任缺失或丧失。信任对于鼓励参与至关重要,没有信任,人们就会理性地选择规避与参与数字服务和共享数据相关的风险,从而放弃任何潜在的利益。